近五年来全省累计资助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66.63万人次

发布时间:2023-12-13 13:13:50 | 来源:西安晚报 | 作者:刘晓云 | 责任编辑:王靖

媒体通气会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发布近年来推进相关领域社会救助改革以及贯彻落实《意见》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确保不让一个学生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近年来,围绕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和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两项主要任务,省教育厅进一步健全教育救助制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为残疾儿童提供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

近五年来,全省累计资助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66.63万人次,金额达218.47亿元,有力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同时,省教育厅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截至目前,特教学校学生有7391人,随班就读学生有8956人,送教上门学生有4325人,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了教育部规定的目标。

低保和孤儿群体的保障

得到加强

据介绍,2023年省财政厅及时下达中央补助资金,足额安排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支出,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今年,陕西省财政厅配合省民政厅等部门提高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了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低保和孤儿群体的保障进一步加强。立足财政职责,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前三季度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发放社保补贴2.6亿元

围绕“就业救助”重点工作任务,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努力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救助对象等困难人员。今年前三季度,为包括就业救助对象在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6亿元、扶持就业困难人员4.8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7.40亿元、惠及8.37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74亿元、惠及7.36万人,累计发放各类补贴12.74亿元,帮扶包括就业救助对象在内的困难人员20.53万人。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对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同时,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全省开展脱贫人口、脱贫家庭子女培训6.88万人次,支出培训补贴3719.67万元。

五年来全省累计对困难群众

实施医疗救助1120余万人次

医疗救助作为社会救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就医费用负担、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政策,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100%且不设封顶线;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发挥托底保障功能,聚力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全省累计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1120余万人次,直接救助(门诊和住院)超620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近70亿元。同时,省医保局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建立健全“省市县镇村”五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以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为枢纽,村(社区)医保服务室为节点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15分钟医保经办服务圈”基本建成。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夯实市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

记者 刘晓云